第659章 658退意(2 / 2)
这里的“夜市”就是指夜间集市。
到唐朝中晚期,对夜市的记载就很明确了。
比如,诗人王建就曾在诗中描写过:“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
唐时,居民区与商业区严格分隔,“里”“坊”(居民区)和“市”(市场、商业区)都环以高墙,设里门与市门,由吏卒和市令管理。
“里”“坊”内不准交易买卖;“市”内可进行买卖交易,但有严格的开市、闭市制度。
夜市的真正开放、形成规模是在宋代。
宋朝首先破除了坊市制,坊市合一,如今天的一些小超市、小门市,前边卖货,后边居家或生产。
宋朝政府为了繁荣市场、增加税收,鼓励百姓从事商业活动,把夜市时间延长至三更,到五更时又可以开早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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