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反社会人格杀人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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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赵志忠匆匆赶到大办公室时,看到满屋子警员都聚在一起,脸上全都喜气洋洋的,一见他进来,纷纷冲过来报喜。

“赵所,这人的名字和照片都对上了。另外,他的身份证也有问题,肯定是假证……”

“赵所,刚才罪犯也亲口承认了,他就是流窜了七、八个省份,累计杀死十四个人的杀人狂魔,刘超!”

“赵所,这回我们所可立大功了!”

“是啊!这人足足潜逃了二十多年,却被我们所给逮到了!”

……

赵志忠强忍心中激动,一边对着众人不住点头,一边快步走向一台电脑前,那里也聚集着不少警员。

“刘超,祖籍汉东省安元市,农民家庭出身。”

“1996年,此人第一次行凶杀人,死者是一名女会计。”

“同年,此人流窜到汉东省嘉平市,在当地结识一名同伙,在宾馆中杀死一名特殊行业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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