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坐实入室抢劫的罪名(1 / 2)
裴渊耸耸肩:“我在家好好的,这位马大婶带着她的3个儿子来到我家,非要我分她80斤的鱼。”
“我和她家非亲非故的,自然不同意。”
“再说了,我10月尾才回村里,满打满算到现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已经很努力准备过冬的东西。”
“但也远远不够的,这好不容易弄了点鱼,自己都不够吃的,怎么可能给别人。”
“他们倒好,见我不同意直接闯进我家,动手就抢,我也只好反抗了,我这可是正当防卫。”
好家伙,乔筠汐直呼好家伙,怪不得要把人扔进院内揍了,除了关门打狗,最主要的应该是想坐实他们入室抢劫的罪名!
抢劫和入室抢劫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抢劫一般处3年到10年有期徒刑,入室抢劫10年起步,无期,甚至死刑!
抢劫的概念也比较模糊,对方想抢,但没抢到,也没有带刀具等,对方很容易反口成普通斗殴。
入室就不同了,这院子是裴渊的,只要他不同意,他们强制进入,并有了抢这个动作,不管抢没抢到,入室抢劫这个罪名就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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