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刘歆(2 / 2)

加入书签

(一)与王莽的关系

刘歆与王莽在早年同为黄门郎时,便因共同的志向和兴趣结下深厚友谊。此后,王莽掌权,对刘歆大力举荐。刘歆在王莽的扶持下,在政治上不断晋升,成为新朝的重要人物。然而,命运的转折却悄然降临。刘歆为王莽新朝制定了“五均赊贷”“六筦之令”等经济政策,但这些政令的推行多以失败告终。据记载,王莽新朝对六种经济事业进行管制,即盐、铁、酒专卖,政府铸钱,名山大泽产品收税和五均赊贷。例如,在“五均”政策中,规定以每年二、五、八、十一月的物价为基准,按照商品质量制定上、中、下三等标准价格。但在实际操作中,标准价格的制定留下了很大的官商勾结空间,根本没有达到平抑物价促进民生的初衷。

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歆的子女先后因符命占卜之事受到牵累,被王莽所诛。这一事件让刘歆心怀怨恨,对王莽的态度发生了巨大转变。在各种因素的促使下,刘歆开始谋划政变以诛杀王莽。然而,不幸的是,计划泄露,刘歆走投无路,只能选择自尽。

(二)在政治中的作为

刘歆在政治生涯中,曾多次展现出其卓越的才能和坚定的立场。当光勋彭宣、詹事满昌、博士左咸等五十三人提议应毁汉武帝之庙时,刘歆援引经文大义予以驳斥,得到汉哀帝的认同。这一举措显示了刘歆对历史传统和文化价值的深刻理解与尊重。

而后,刘歆请旨设置学馆,宣扬古文经书,试图推动学术的发展和传承。但这一行动遭到了今文经学派的强烈抵制,致使刘歆无法在朝中立足,只能外放补吏,先后任河内、五原、涿郡太守。尽管遭遇挫折,刘歆却没有放弃对古文经学的追求和推广。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王莽掌权后,刘歆以学辅政,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为王莽的女儿杂定婚礼,使得王莽在政治上获得了更多的支持。此外,刘歆奉诏治明堂、辟雍,进封为红休侯,典儒林史卜之官。元始五年,刘歆考定律历,着成《钟律书》,重新规定了度量衡的标准;作《三统历》《三统历谱》,将乐律、易数、五行等编入历书,并将经学家董仲舒历史循环论中的“三统说”引进历法。这些成就不仅展示了刘歆在学术领域的深厚造诣,也为新朝的文化建设和制度完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