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家政纠纷(2 / 2)
然而,当家政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合作方协商这30余人的劳务费用增加问题时,却遭到了合作方的拒绝。
合作方认为,虽然增加了服务项目,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增加劳务费用。
双方各执一词,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董事长土堆与总经理谭德强和几位事业处的处长及公司法务部的左大校、张杰律师一起,召开了专门会议。
董事长土堆讲:
“在和客户的合作中,我们一贯秉承履行合同各项条款的服务理念,保持与客户的忠诚合作。
这次纠纷的发生,首先从我们自己身上找原因,今后尽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谭总经理接着说:“我们同对方的合作已经三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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